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并于5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2024年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73.3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8元/股。
未达业绩考核目标,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是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若实际完成率未达到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由公司回购注销。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98,772,055.03元,2024年净利润为81,127,863.84元,2024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为 -17.86%,未满足本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因此,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373.30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81,816,074股减少至878,083,02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81,816,074股减少至878,083,024股。不过,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债权人相关权益告知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不同类型债权人还需按要求携带其他相关文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起45日内(9:30 - 11:30;14: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为何运文、杨柳,联系电话为022 - 59679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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