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5:30-17:00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以文字互动形式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2025年5月14日,公司总裁韩孝捷先生,财务总监李春先生,独立董事周到先生,董事会秘书余坦锋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并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关注的公司业务情况、公司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答复,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相关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对冠城瑞闽享有的16,800万元债权将于2025年6月到期,公司现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增信措施如下:由公司下属公司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冠城瑞闽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中信金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400万元的债务。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董事会同意冠城瑞闽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该笔债务延长还款期限,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担保措施也同步延期。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前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21)。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编号:临2025-020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债务本金16,8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等。目前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实际为冠城瑞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00万元。本次担保为前述担保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如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的担保仍全部继续存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公司为冠城瑞闽提供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将所持有的对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闽”)29,4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转让价为29,000万元。债权转让的同时,中信金融资产与冠城瑞闽协商重新签署协议。公司下属公司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本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前述重组债务余额为16,800万元。若冠城瑞闽能按时足额偿付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或按约定提前清偿债务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中信金融资产则于到期日免除其收购的标的债权中400万元的债务,该笔重组债务于2025年6月到期。为了更加有效进行年度资金弹性管理,董事会同意冠城瑞闽向中信金融资产申请该笔债务延长还款期限,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担保措施也同步延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如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的担保仍全部继续存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鉴于前述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冠城瑞闽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冠城瑞闽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31W7Q37G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5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3#路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电动汽车电池及系统、储能电池、煤矿用和船用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电池的回收、开发、利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充电设备的设计;汽车销售、租赁及维修;二手车、汽车零部件销售;充电桩及配件的销售与维修;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冠城瑞闽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冠城瑞闽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东情况
冠城瑞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股东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延长的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金额为债务本金16,8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等。担保方式:福建华事达以车位为抵押物,本公司以所持有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8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为质押物,同时福建华事达、美城置业作为共同还款人为冠城瑞闽上述债务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附条件减免的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的偿付提供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笔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将以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展期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持有其90%股权并实际控制其经营决策。本次担保展期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114.3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如本次董事会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的担保仍全部继续存续,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311,186.7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21%。前述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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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5月27-28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一83350026
传真:0591一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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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