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到期退保费无果 消保委助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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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05:50:39

  本报合肥讯(记者司宇萌)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保险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帮助消费者退回5.76万余元。马鞍山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保持理性,提高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今年2月,70多岁的赵大爷来到马鞍山市消保委投诉。赵大爷称,2000年,经某保险公司保险员苏某推荐,为其本人、妻子及女儿共投保了4份保险,保费合计5.9万元。苏某当时承诺,除享受相关的保障权益之外,缴满15年后即2015年,投保人可要求全额退还所缴纳的保费。赵大爷表示,由于和苏某是邻居,对她十分信任,在各种口头承诺下,他没有仔细查看保单详情便签字确认,之后每年都按时缴纳保费。直到2015年,赵大爷找到苏某要求办理全额退还保费的事宜,苏某含糊其词,让他再等3年。3年期满后,赵大爷再次要求全额退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需要等到赵大爷过世后才能领取。直到今年,赵大爷仍未能如愿办理退费。

  受理投诉后,马鞍山市消保委开展调查,由于该起纠纷时间跨越了25年,对于赵大爷口述的情况,双方均无法提供相应证据。

  马鞍山市消保委多次组织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与赵大爷召开调解会,最终促使双方于4月18日签订了和解协议,保险公司共退还赵大爷57640元。赵大爷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于4月27日持锦旗来到马鞍山市消保委表达谢意。

  近年来,因业务人员口头承诺与实际合同不符而引发的老年人保险消费纠纷时有发生。老年人因视力或理解能力有限,或较为信任保险业务人员,在未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进行了签字确认,由于缺乏证据,难以证明业务人员曾作出过与合同不符的承诺,后续维权困难。马鞍山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保持理性,提高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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