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于2025年5月12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厉达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65,8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股东持股情况
厉达现持有赛摩智能84,177,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1,044,421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股) |
| 厉达 |
84,177,682 |
15.72 |
21,044,421 |
减持计划详情
- 减持目的:基于个人资金需求。
- 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
- 减持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
-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及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 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未履行承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差额按现金、现金红利顺序补偿给发行人,并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处分。
-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减持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控制权不变。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减持所得收益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归发行人所有。
- 资产重组时承诺:自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股票,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票亦遵守锁定规定。
厉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厉达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赛摩智能将持续关注减持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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