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西山水库近日因出现成群体型巨大的黑色无鳞鱼群引发广泛关注,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5月6日下午,市民王先生在大连西山水库发现一群体型较大、通体黝黑的无鳞怪鱼。
他设法捕获了一条,这条鱼体长超过50厘米,重达五六斤,鱼身光滑无鳞,嘴边还长着多根“胡子”。
大连自然博物馆副研究馆员李宏龙在仔细分析王先生提供的影像资料后确认,该鱼种为革胡子鲶。
革胡子鲶,也称埃及塘鲺、埃及胡子鲶、尖齿胡鲶,属于鲶形目胡子鲶科。其特征明显:体型较大,头部扁平、坚硬长,4对须触发达,体表光滑无鳞,通体呈棕黑色,腹部灰白色,背部及体侧有一些不规则的黑色斑点和灰白色云状斑块。
埃及塘鲺原产非洲尼罗河流域,体长可达1米,重达5-6斤,具有鳃与皮肤的辅助呼吸功能,可在低氧污水环境中存活。其适应性强、食性杂,不仅会与同生态位的本土物种竞争,还会大量捕食各类水生生物,消耗自然生物资源。它们离水不易死亡,甚至在原产地能像攀鲈一样,从干枯的水塘迁徙到临近水体。
该物种已在华南、华东地区形成稳定野外种群,严重挤压本土物种生存空间,威胁生物多样性。
李宏龙分析,王先生发现的埃及塘鲺应该是有人放生的,而通常情况下,埃及塘鲺最适水温为25℃至30℃,尽管其适应性强,甚至可以在7℃至38℃的温度范围内生存,但是在大连地区难以自然越冬。
记者调查发现,此前国内有人购买埃及塘鲺放生,最终被追责。江苏常州的徐女士擅自将2.5万斤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水系的埃及塘鲺放生到长荡湖,不仅造成鲶鱼大量死亡,还严重危害长荡湖水生态系统安全。
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这起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徐女士承担因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服务功能损失、事务性费用以及惩罚性赔偿共计5.8万元,鱼贩子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埃及塘鲺因部分养殖环境恶劣(如臭水沟)被称“垃圾鱼”,但清洁水域养殖个体可安全食用。钓鱼钓到之后最好不要放生,城市水域捕获的个体可能受污染,不建议食用。
来源:半岛晨报、公开资料
值班编辑:刘晨昱
上一篇:今天,宜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