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修订并出台了《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落实推动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系统实施“五港联动”发展策略,充分发挥“海港”优势。
办法通过梯度奖励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设置多个奖励档次引导企业不断做大,最高奖励2500万元。
为增强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办法对外贸集装箱航线及集装箱增量、外贸汽车滚装运输、汽车驳船运输、跨境水路客运运输分别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
为强化多式联运功能,办法鼓励海铁联运、水水联运发展,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最高奖励4000万元。
为吸引航运服务集聚,办法支持货代船代、船舶管理、海员培训、海员外派等航运服务发展,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推动航运服务产业集群发展。
办法还强化航运人才激励,对从事国际、沿海运输的船公司年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的航运专业人才按工资薪金收入水平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骨干人才奖励标准的1.5倍给予奖励。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较于旧办法,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结合原小升规奖设置发展壮大奖,设置多个奖励档次引导企业不断做大。增加水水联运奖,鼓励水水中转等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优化调整航运人才奖励,增强对航运人才吸引力。优化航线奖、集装箱增量奖等,进一步适应南沙航运业发展需求。完善部分条款、附则部分内容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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