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 王天根
近代女学报刊折射了社会转型的侧影,同时也是近代社会变革的产物。其中有代表性的女子报刊是1899年陈撷芬创办的月刊《女报》。
陈撷芬,江苏阳湖(今常州)人,1883年生,笔名楚南女子。其父陈范,1889年考中秀才,嗣任江西铅山知县。陈撷芬随父赴任。1894年,其父因教案被劾,罢官,陈撷芬随父迁居上海。1899年,陈撷芬创办月刊《女报》。次年,其父接办《苏报》,陈撷芬亦参与编撰。
1902年,陈撷芬参加蔡元培倡议女学的会议。会毕,开办爱国女学校。是年,《女报》续出,复刊。创刊号标明为“第二年第一期”以示与前一年出版的《女报》相连,设有插画、论说、演说、女界近史、译件、尺素、词翰、谐铎等栏目,主笔除陈撷芬外,还有沈世才、陈超、俞碧雯、湘南女史,原定每月出版,但经常愆期,次年改名《女学报》。1903年初,陈撷芬在报馆内另办女学私塾,培养新女性。在陈撷芬的推动下,其父陈范大胆接触革命。是年,上海发生“《苏报》案”,陈撷芬随父避走日本。《女学报》旋即在国内停刊。
清末民初,留日学生创办的刊物大体上将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相联系,社会革命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其中一个重要使命就是破除封建等级制中男尊女卑。1903年2月的《湖北学生界》发表《学生之竞争》,认为“吾国女权之衰息,数千年于兹矣”,中国传统社会分层中女子地位低下,“女子非完全人而附庸人也,非国民而家民也;女子之生命与财产之全权,皆操之为夫者”,该刊反对一夫多妻制,主张男女平等。1903年3月的《直说》第2期发表无署名的《权利篇》,称“至若法律,则凡百条项,皆本诸自由平等之原则。君臣平等也,父子平等也,夫妇平等也,男女平等也,无贵族平民之别,无奴隶自由民之分,人有平等之权利,人有不受人卑屈之权利,人有不从顺人之权利”,即男女平权属人权之一。
相比之下,陈撷芬赴横滨就读,续刊《女学报》,该刊以妇女阅读为对象,旨在提倡女学争女权,鼓吹男女平等,主张妇女独立,“不受男子之维持与干预”。该报第四期迁至日本东京,除陈撷芬以楚南女子名义撰稿外,参与者尚有言淑华、陈雅云等。第四期《女学报》上刊有主编刊发的《本报迟出之原因》,称:“这个《女学报》是二月初一出的第一期,一年十一期,每一个月一期,现在是九月,应该出了八期了,怎么还出四期呢?咳!真是有负责任,有负诸位阅报的同胞。”该报托上海《国民日日报》代为发行,《国民日日报》受窘时,陈撷芬从家中取银200两,“含笑而至”。
陈撷芬曾刊文《女界之可危》,称:“从前女界虽权利失尽,然义务自争之权利也”“吾辈即欲与之争,须先争我辈之义务,则权利自平矣。”陈撷芬及其主编《女学报》在舆论界颇有影响,《警钟日报》称:“一篇女学报,警梦醒钗群。”丘逢甲题撷芬主持的《女学报》云:“唤起同胞一半人,女雄先出唱维新。要修阴教强黄种,休把平权笑白民。拾翠尽除闲著作。炜彤兼复古精神。大江东望文明水,遥祝飞行比电轮。”
居日期间,陈撷芬加入反清秘密会党和留日女学生组织的“以拯救二万万之妇女复其固有之特权,使之具有国家之思想,以得尽妇女国民之天职为宗旨”的妇女团体共爱会,积极参加拒俄运动,随后又和秋瑾一道改组共爱会为实行共爱会,被推为会长。
1905年秋,黄兴在横滨设立制造弹药机关,陈撷芬与秋瑾、方君瑛、蔡蕙等加入练习。是年,其父命陈撷芬嫁与粤商为妾,在秋瑾的帮助下,陈撷芬勇敢抗婚,事遂不成。1909年,陈撷芬与杨希仲结婚,同赴美国伊里诺艾学院留学,1913年回国。婚后,两人在重庆倡办依仁学校,广收邻里童稚入学。陈濒芬任校长,并亲授外语。不数年,该校即成名学。后其夫因其未诞下子嗣而纳妾,1923年,陈撷芬抑郁而逝。
清末民初的女性解放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包括身体在内的自然解放,如康同薇等自小在其父康有为领导下,参与发起不缠足运动等;其次是社会解放,中国古代社会“夫为妻纲”,在近代社会意义上,女性解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抗以夫权为核心的男性暴力。陈撷芬成为新观念与旧伦理的矛盾冲突的牺牲品,另一方面,近代女性解放曲折漫长而又在报刊传媒的宣传下充满希望。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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