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魏晞 李佳彦
编辑|秦珍子
在写字楼、商场、学校等公共区域,保洁员负责维护环境的整洁,他们日均工作时间较长、体力劳动强度较大,“小憩片刻”的机会与空间格外珍贵。
今年春天,杭州某高校在校生孔妮拍下一张照片,画面里是教学楼洗手间的一处隔间,狭小的空间里摆着一把椅子,挂着衣裳,光线昏暗——那是学校一名保洁员休息的地方。
孔妮把这张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呼吁重视保洁员群体的休息环境。很多网友看到后,试着参与讨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走访北京、上海等地多名保洁员工作场地,听他们谈到休息区域时,大多会用“不舒服”“不会被人看见”等表述。也有些用工单位为保洁员开设了相对合适的小憩场所。
我国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休息权,但因为保洁员用工方式复杂等因素,他们想找地方“睡个午觉”的诉求,并不容易实现。
不想被赶来赶去
在广州天河中心一栋52层的写字楼里,为了睡个午觉,保洁员李洁带着她的铺盖辗转多个角落。物业公司提供的休息室在负4层的地下车库,闷热、不透气。她要和20多名同事挤在约20平方米的空间里。有人抽烟,休息室的烟味久久散不去,李洁决定换个地方午睡。
消防通道不太适合——李洁记得,一名保洁员曾在楼梯上坐了一会儿,被物业公司发现,扣了50元。写字楼里有两间办公室没租出去,她有时能在转角的过道铺报纸睡觉——但要躲开物业公司的巡视,只能偶尔睡一睡。
最后,李洁选了水井房——为建筑维修需求而设置的小空间,没灯光,在里面能清晰听到电梯每一次运行的声音;头顶上是数条管道,每逢下雨天,水管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因为太闷热,她总要给门留条小缝隙用来通风。
水井房的好处是,只有李洁和搭档两个人待着,相对私密。她一度对自己发现的“休息室”很满意,直到几个月后,物业公司不再允许她们睡在这里,还给水井房上了锁。
李洁说,在大楼里,40多个保洁员找地方休息,都默认“先占先得”的规则。她希望,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地方,能不再被“(往)这里赶,(往)那里赶”。
她在楼里做了6年保洁员,每天早上7点上班,要赶在大楼其他工作人员到岗前,完成所有清洁工作。她和搭档推着工具车到所负责的办公区域,一个人洗茶具、扫地、拖地、清理卫生间,另一个人擦桌子、擦柜子、倒垃圾。
北京一栋写字楼的保洁员在洗手间旁的杂物间休息,杂物间能看见裸露的管道,下水道堵塞时会散发臭味,每当有人在旁边使用马桶后冲水,杂物间的抽水箱会轰鸣作响,“戴耳塞也没用”。
作家张小满的母亲在深圳的写字楼、商场、政府大楼当过保洁员。她把母亲的工作经历写成《我的母亲做保洁》一书。
张小满描述,她的母亲曾在水管房休息过,用水高峰期,水管发出的声音像绿皮火车开过,又像暴雨时洪水撞击岩石。此外,她母亲还曾在不见阳光的楼梯间、消防通道休息。
一名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的保洁员说,她以前有固定的房间休息,后来单位招的员工多了,房间紧张,就在茶水间放了一把凳子供她休息。茶水间常有人出入,有时她正歇着,见到人,会不自觉地站起来。“不能让人家觉得我总在坐着,总在休息,不干活也要站着。”
何芳在北京一所高校当保洁员,她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回忆,自己曾站着、靠在墙上喘口气,也曾偷偷在教室走廊尽头的消防设备箱上坐过一两分钟。如果想多休息一会儿,她就趁着周围没人,坐在楼梯间,“没有固定的地点,只要周围没学生就行”。
5月1日,西安北至武威东D2719次列车,保洁员正在打扫车厢。视觉中国供图活儿是干不完的
想在工作时间与保洁员交流,是件困难的事。不久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来到何芳的工作地点,她负责的教学楼有4层,要打扫近40间教室、16个洗手间以及教学楼附近的绿化区域和道路。
打扫洗手间的过程是,先用马桶刷刷掉蹲便器上的污迹,再用扫把扫掉地面上的垃圾,最后用拖把拖一遍地板,要让16个洗手间几乎同时保持干净,何芳要全力投入工作。手机响了几次,她顾不上接。
她每天早上6点到教室,赶在8点学生上课前完成清洁,然后每隔一小时巡视打扫一遍公共区域。等12点学生下课后,她要擦一遍黑板,打扫教室和走廊里的垃圾,中午只有约20分钟能休息,就是打个盹。
下午和晚上,她重复这些工作,直到晚上9点,学生下课,何芳最后一次清洁教室和卫生间,晚上10点左右回到宿舍。她说双脚、小腿、腰部总会隐隐作痛,常常要换好几个姿势才能入睡,“怕睡不够,但又睡不着”。
张小满的书里提到,“保洁员是商场的隐形人,站在边缘处,商场对干净近乎失控的追求,是通过保洁员的个人时间被严重剥夺而实现的”。一名网友评论,“保洁员的工作必须是隐形的,必须要在(顾客)视野盲区内完成工作,让人有种世界本就如此干净的错觉”。
“工作完不能乱跑,要去人看不见的地方。”李洁说,有一次,她的折叠床和被子放在休息室里,物业领导注意到,觉得不雅观,要求她们午休后把床和被子收起来,她只好把东西收到垃圾间、工具间。
她被主管提醒,不能使用办公区域的茶水间和洗手间,要去距离清洁责任区较远的物业管理处喝水、上厕所。李洁说,她其实也不愿意使用办公区域的公共设施,怕被人瞧不起,认为她不专业。“到时候客户投诉,保洁明明是来搞卫生的,却用客户的洗手间,还打水喝。”
另一名保洁员也表示,公司要求他们不要过多和客户交流,把清洁工作做完就离开,如果被投诉,会受到处罚。
张小满说,她母亲工作过的写字楼配备了清洁室,却不允许保洁员在清洁室里休息,也不可以在公共空间休息,被发现要罚钱。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研一学生李天调研发现,保洁员并不像学生一样,上45分钟课就有10分钟休息时间,而是有活儿就得做,“活儿是永远都做不完的”,因此,她认为保洁员缺乏正当而相对规律的休息时间。
她曾围绕“社会媒体与老龄群体”主题,访谈保洁员群体。李天说,有访谈对象告诉她,工作群里,领导每半小时会发消息,要求到指定点位打卡,打完卡再继续进入下一个工作周期。
李天发现,保洁主管的管理方式因人而异,有要求半小时拍照汇报的,也有不强制要求的。她分析,“保洁阿姨的工作缺乏统一标准”,也就很难有完善明晰的休息规定。
在上海一座高端商场,每当一个人使用完卫生间,保洁员会马上拿拖把进去清洁,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被问到与休息有关的话题,她提高音量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休息?我不休息的!”
“有休息室”是公司招聘的优势条件
记者了解到,一些单位招聘保洁员,会将“有休息室”作为优势条件。
比如,有写字楼的招聘启事写道,早七晚九,午餐、晚餐各有一个小时时间,中间可以在清洁间坐凳子休息。北京市昌平区一所学校招保洁员,待遇是“早七晚五,中间休息两个小时,有休息室”。
一家保洁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公司腾出写字楼的空置房间,让十几名保洁员拥有约100平方米的休息室。原先写字楼已配备空调、餐桌、椅子、充电插座,保洁公司另外为每一名保洁员添置了单人折叠床。
“(早上)7点上班的话,要起早,中午休息不好的话,影响(保洁员)下午的精神状态。”该工作人员回忆,承接项目时,公司要求提供休息室,得到物业和写字楼入驻企业的支持,“他们(保洁员)也会互相打听公司的待遇、工作环境”。
该工作人员认为,好的休息室有助于保洁员队伍稳定。在招聘时,她计划招5位保洁员,一般有20多位求职者,她的筛选标准是“手要勤快,眼睛里要有活儿”。
张小满在书里写到母亲求职的困境:钟点工、家政工需要灵活使用智能手机,她母亲不太会用,尤其不会用导航软件;母亲不能长时间站或坐,只能放弃服务行业的岗位。最后,一家人决定,母亲不太认字、不会普通话、不会骑单车,适合找能够按时上下班的保洁工作。
张小满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保洁员以到城市务工的农村中老年女性为主,流动性大,是社会组织难以介入的原因之一。“他们没有融入城市体系。”张小满说,即便被拖欠工资,这个群体也更倾向于通过集体堵主管、撒泼打滚等方式讨薪,而不是求助法律或公益组织。
她认为,大城市给了这群人机会,如果回到县城或农村,她们更难找到工作。
李洁所在的写字楼里有一名男性保洁员,他独身一人来广州打工,不愿意租房,晚上就睡在写字楼负4层的休息室里。
“他们大多数人是很勇敢的。”张小满在农村长大,发现和母亲同龄的同乡大多在老家带孙辈,只有少数人走进城市找工作,能出来的人“主观能动性都很强”。
改变正在发生
北京市致诚数字法治研究与服务中心研究员罗仪涵也关注保洁员休息室的问题,她去河南、北京的3家商场调研,发现不同公共区域的保洁员工作状态不同:越高端的商场,对卫生要求越高,保洁员的工作强度越大,“高端商场对卫生的要求高到让保洁员很难离开洗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和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罗仪涵说,从狭义上看,劳动法规定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践中,保洁员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商场、写字楼等往往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合适的请求权基础去要求商场、写字楼保障保洁员拥有休息室的权利。
而且,即便保洁员和商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不会细致到明确有休息室的权利——这是法律留给实践的空间。
罗仪涵分析,保洁员大多和保洁公司签署用工协议,而保洁公司往往受雇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是商场的乙方。如果一个保洁员想争取休息室,只能一层一层向上反馈。但保洁员直接接触的保洁公司,在这种关系架构中是乙方的乙方,话语权不高。
“在新就业形态的大环境下,层层外包的工作会遇到这类问题。”罗仪涵说。
李洁回忆,有一次,她在过道休息被物业公司赶,保洁公司的主管帮她说过话,还帮她争取过涨薪。
张小满说,保洁公司被认为服务不佳,很容易被换掉。她母亲工作过的商场,管理处设立了由年轻人组成的监督大队,负责寻找保洁员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她认为,保洁员的职场困境是很多职业的共性问题。
一个好的案例可能是,张小满母亲曾在某地政府办公大楼工作,能在三四平方米的工具房里放上凳子,趴着睡,更重要的是“她可以光明正大坐在工具房里,不用躲着任何人”。
罗仪涵说,对这类法律空白的问题,网络的关注和呼吁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从而推进实践中相关群体的待遇改善和法律的进步。此前,在舆论广泛关注下,多地外卖员有了休息驿站和相对完善的人身保险。
在河南一家知名商场,罗仪涵调研发现,保洁员虽然没有实体的休息室,但工资相对高,工作时长不长,累了可以随时找地方坐,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很高。她期待,“这类实践先行,法律推动更多人动起来”。
北京林业大学大三学生佘欣桐在名为“北林即时办”的学校网络平台上撰写了一条建议,呼吁为保洁人员设置“保洁室”。北京林业大学回复佘欣桐,学校“已有四栋楼设置了保洁休息室”。这名学生觉得,这是一个好的起点。
截至今年4月,上海市闵行区有270多所户外公厕就近配齐了保洁员休息室。上海市闵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会主席王莉芳对媒体说,新建公厕保证有保洁员休息室,而老旧的公厕会重新布局,规划保洁员休息室。
2024年秋天,何芳拥有了一间休息室——学校领导视察时,发现这名保洁员把水杯放在饮水机顶上,连放个人物品的地方都没有,于是在教学楼一楼走廊尽头为保洁员隔出了一处两三平方米的小房间,挂上了“保洁休息室”的牌子。
“非常开心!”何芳认为,学校为保洁员修休息室,是校领导对保洁员的关心。她再也不需要四处辗转找一个歇脚的地方了。
(应受访者要求,李洁、何芳、李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