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的企业。
日前,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便利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教育帮扶案获评“2024年莆田市十大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据介绍,该院建立“1+1+N”工作机制,通过“数据互通、动态监管”联动监督模式,在明确外出必要性的情况下,多方联动便利外出审批,打破“出不去僵局”,帮扶社区矫正对象。
该院根据创设的“社区矫正外出审批监督模型”分析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有200多人,占四成以上。这些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以自主创业为主,需要经常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机构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考虑到监管难度大,容易出现脱管或者再犯罪的情况,对于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大家都是慎之又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子高告诉记者,如何既保护社区矫正的监管秩序,又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是该院开展检察监督需要破解的一个“堵点”。
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权益,不仅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就业情况花名册”,并坚持“四个到位”工作模式,即走访到位,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从业情况;定期报告审核到位,充分审核定期报告内容,动态监管生活情况;政策宣讲到位,发挥教育谈话的警示作用,提高社矫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再就业的信心;矫正小组帮扶到位,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帮教作用,从而实现对花名册的动态管理、全面摸排,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需求。目前,已有3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落实“四到位”工作模式后,顺利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是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基础。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案件罪名主要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等,且前罪与社矫期间再犯罪名一致的达到100%。经深入分析研判发现,这些再犯罪的人员大多是为解决收入问题,心存侥幸,从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那如何降低再犯罪风险,从根本上帮助矫正对象回归正途?
经比对,检察官发现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数量较多,他们的经营范围涉及鞋服生产及电商营销等,与本地特色产业深度融合,而且部分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具有较强的解决再就业等帮扶能力。
林子高认为,如果能充分整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再就业需求和企业的劳动力需求,不仅可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率、降低再犯罪率,提高矫正效果,也能为企业输送劳动力,实现“共赢”的效果。目前,在多方联动下,该院已建立起“荔城区曙光安置与社区矫正帮扶基地”等多个基地,为失业时间较长、有就业意愿的社矫对象提供就业机会。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能力,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荔城区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优化资源整合,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招聘会等方式帮助社区矫正提高就业技能,助力回归社会。在检察建议发出后,荔城区社区矫正机构制定《关于涉商社区矫正对象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条》,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制定统一标准,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范围及外出必要性。此外,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有3批次160余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 许美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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