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规来了!事关住宅、婚姻登记、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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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02:21:06

转自:千龙网

央视网消息:5月份,一批新规即将施行,涉及住宅标准、婚姻登记、售后服务等方面。

“好房子”有“硬杠杠”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将于5月起正式施行。即将实施的新标准,除了明确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提升为“不低于3.00米”外,还要求每套住宅都有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在住宅隔声和噪声指标方面,规范提高了住宅建筑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墙、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住宅项目规范》还将电梯设置提升为4层及以上要设置电梯。 

免费办理 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本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收款不退 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无效

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司法解释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此外,针对“退卡难”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了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另外,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

完善不同消费品细分领域售后服务要求

新版《消费品售后服务方法与要求》国家标准5月1日起实施。结合新形势,补充了配送、延保、回收等售后服务类型,以及基于网络化、数字化的售后服务方法,进一步强化了有关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的要求等。

《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5月1日正式实施,对无理由退货的退货条件、退货流程、服务监督与评价等进行了规范。其中,非现场销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现场销售经营者,应按承诺内容或双方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 

农村妇女权益更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此外还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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