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禧永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浙江永禧”)与晋江乾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集聚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晋江乾集”)均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永禧与晋江乾集均持有安奈儿1278.03万股股份,各占公司总股本的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6.02%。二者此次减持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皆为协议转让取得。
浙江永禧与晋江乾集减持计划内容相似,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方面,均不超过318.62万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5%。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则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永禧与晋江乾集在受让公司股份时,均承诺在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且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同时,二者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此外,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浙江永禧、晋江乾集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二者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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