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圆通速递发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52.73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回顾
2023年6月27日,圆通速递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5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累计回购总金额为3.7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不过,截至公告发布,该部分股份暂未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变更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安排,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按披露用途进行转让或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长期投资价值,圆通速递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变更2652.73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并实施注销。
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46753438 | -26527300 | 3420226138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6527300 | -26527300 | - |
| 合计 | 3446753438 | -26527300 | 3420226138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对公司影响及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按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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