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汪楠鑫 赵诗韵
姚某因民事纠纷,认为公安机关未对第三人采取治安处罚存在“不作为”,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中心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通过案例对比、文书展示等方式,帮助姚某理解公安机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引导其理性看待法律程序。经调解,姚某当场撤回针对公安机关的复议申请。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福田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合法自愿,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精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全流程全覆盖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重点探索议前调解新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福田区启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全流程梳理,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全区行政复议案件从收案开始至诉讼的调解工作,整合全区各部门行政调解力量参与行政复议调解。
福田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从议前调解实行复议调解“一键启动”机制,调解员迅速理清案件脉络,挖掘矛盾背后的深层诉求,搭建调解平台,将当事人真实诉求传达给行政部门,促使大量行政争议在议前得到实质化解,避免案件陷入程序空转。
针对简单争议,福田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在收案后立即协调被申请职能部门开展速调,快速澄清事实,促成争议在受理前化解。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全程跟进,复议审查工作人员与被申请人法制审核部门共同研讨提供调解法律意见及指导。在复议诉讼衔接阶段,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继续为行政争议双方搭建调解平台,实现争议化解再延伸。
截至目前,福田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案件113件,调解和解率达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