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告,金力永磁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1.18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进行回购。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07,18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414,36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其中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9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不过,本次回购也存在一定风险。包括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而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等风险。
金力永磁表示,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为以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回购前 | 回购股份变动(股) | 回购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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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151,208 | 0.74% | 10,151,208 | 0.7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1,980,715 | 99.26% | -3,207,185(下限测算) -6,414,368(上限测算) |
1,358,773,530(下限测算) 1,355,566,347(上限测算) |
9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4,339,915 | 82.67% | -3,207,185(下限测算) -6,414,368(上限测算) |
1,131,132,730(下限测算) 1,127,925,547(上限测算) |
82.63%(下限测算) 82.59%(上限测算)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227,640,800 | 16.59% | 227,640,800 | 16.63%(下限测算) 16.67%(上限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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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1,372,131,923 | 100.00% | -3,207,185(下限测算) -6,414,368(上限测算) |
1,368,924,738(下限测算) 1,365,717,555(上限测算)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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