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日报
卢志勇准备出勤。(受访者供图)本报记者 刘圆圆
“身先士卒”出自《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原文为“当敌勇敢,常为士卒先”。原指作战时将领亲自带头,冲在士兵前面,后演变成成语,用于形容领导带头,走在群众前面。《三国志・吴书・孙策传》记载“策身先士卒,手击急鼓,士卒皆踊跃争先”。《宋书・檀道济传》也有“每战,身先士卒,所向摧破”的描述。
与“躬亲示范”不同,“身先士卒”更侧重于在危险或极具挑战性的任务中率先垂范,凸显勇气与责任感,体现了古代军事文化中“将帅须与士卒共甘苦”的带兵原则,契合“正人先正己”的教化理念,强调领导者需通过自身行为感召他人。身先士卒的人,往往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更能有效地凝聚团队力量,推动事情向着目标前进。
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践行“身先士卒”精神的典范,卢志勇就是这样一位人民警察。
自2013年起,卢志勇作为领队,连续11年带领市公安局工作队执行专项安保任务。其间,他带领团队调解各类纠纷8600余起,核查车辆32万余辆次,抓获犯罪嫌疑人94名;同时积极服务群众,累计服务12万余人次,救助走失儿童96人,归还遗失贵重物品98件。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他所在团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6次,获评先进集体3次。
2012年特警支队成立后,身为支队领导的卢志勇始终立足本职,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在处置“2019-280”特大非法制造羟亚胺案时,他带领突击队成功将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此外,还参与了多起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工作中,他积极探索创新特警训练方法和战术,带队参加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化成果汇报大会”,并组织开展了2014“燕赵特警・亮剑1号”拉动演练、2018“峰谷亮剑”拉动演练、2020“红蓝对抗”演练等多项重要活动。
劳模档案:
卢志勇,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邯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2021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16年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12次。此外,他还获得“邯郸市劳动模范”称号,多次获评“邯郸市优秀共产党员”“邯郸市优秀人民警察”,并于2016年当选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