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56757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通过原液着色技术提升涤纶长丝的色彩丰富性及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性。
涤纶纤维按其性能不同可将其分为常规纤维和差别化纤维。常规纤维指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主要用于常规型纺织品。差别化纤维是指通过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改性剂、复合纺丝等方法使纤维具有某种或多种特殊功能而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化学纤维,包括有色、细旦、超细旦、异形截面、中空、高强低收缩,以及具有防霉、夜光、远红外、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老化、抗菌、导电等功能的纤维,差别化纤维主要应用于对外观、形态、性能有特殊要求的纺织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根据颜色、旦数、单纤数、纤维截面形状、性能等不同,产品种类可达上千种。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包括墙布、窗帘窗纱、沙发布等家纺面料、阻燃遮光面料、汽车高铁内饰、装饰材料及户外用品等多个领域。
(2)行业发展变化
全球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围绕生产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及大型化,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新原料合成技术,特别是生物化工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应用;适合聚酯、纺丝、纺织加工产业链效率提升,且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技术以及开拓纤维复合材料的高新产业应用市场等几大方面展开。我国聚酯纤维行业的发展仍然以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积极推广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推动设备更新,提升对功能性、绿色化、差异化、个性化消费升级需求的适应度,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2024年,中国化纤行业在经历前几年的市场波动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主要运行指标实现积极变化,行业整体呈现产量较快增长、经济效益提升、固投增速回升、终端需求温和增长等特点,行业运行质量有所改善的同时也面临出口压力加大等挑战。
具体来看,一是开工负荷高位,产量增长较快。行业开工负荷总体水平高于2023年,在产能高基数和高开工的情况下,2024年化纤产量增长迅速。根据中国化纤协会统计,2024年化纤产量为7,475万吨,同比增长8.8%,其中涤纶长丝2024年产量4,980万吨,同比增长10.4%。二是终端需求实现增长。2024年,依赖一揽子政策的及时出台,社会信心得到有效提振,经济回升明显,带动纺织服装商品内需消费实现温和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8%,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4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为3,011亿美元,同比增长2.8%。三是出口形势复杂,全年恢复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4年化纤产品出口量为665万吨,同比增加2.16%,其中涤纶长丝受部分出口目的地的认证限制,全年出口量同比减少2.50%。四是上半年化纤市场相对平稳,下半年成本支撑减弱。受地缘因素影响,原油价格上半年出现上涨行情,随后下半年市场预期变化,需求弱化,原油价格不断回落,成本端支撑减弱导致化纤价格呈现下行趋势。PTA、涤纶价格与原油价格关联性相对稍弱,市场波动较为平稳,主要受供需博弈影响较多。五是经济效益同比提升,运行质量有所改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化纤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1,666亿元,同比增加5.72%;实现利润总额358亿元,同比增加33.58%。根据中国化纤协会数据,涤纶贡献化纤全行业利润的48%。六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升,实际新增产能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化纤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加4.7%。但从新增产能来看,2024年聚酯纤维新投196万吨,行业新增产能压力有所缓解。化纤行业企业更加聚焦原有产能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
(3)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
切片纺主要以聚酯切片为原料,其优点在于生产灵活,具有市场反应快速的特点,特别是在开发差别化、功能性等高附加值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优秀的切片纺生产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工艺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开发差异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引导下游市场趋势。基于切片纺工艺的上述特点,切片纺企业的生产规模较熔体直纺企业相对较小,产品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较高,呈现出一批“专、精、特、强”的切片纺企业。
(4)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较早实现规模化生产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研发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汇隆”牌有色涤纶长丝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被评为“浙江出口名牌”。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近三年产量、销量等指标,在切片纺原液着色涤纶长丝细分行业中排名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
截至2024年6月3日,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全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基于原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收回、绿色纤维市场空间广阔和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等原因,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
新募投项目为公司“年产27万吨绿色新材料及1000万套户外用品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子项目。项目位于高新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投资总额48,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4,201.73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已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截至2024年8月6日,朱国英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为116,096,783股,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17,390,43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293,655股)的0.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6,194.3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3,6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格13.1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8,027.4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元对价的方式分别收购蓝澳纺织持有的27%的汇蓝绿纤股权、兴澳科技持有的18%的汇蓝绿纤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汇蓝绿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4年6月27日,汇蓝绿纤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390,43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84,355股后的股本116,306,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891,824.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股份回购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116,306,083股变化为116,096,783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5408元,公司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891,820.04元(含税,因每股派息小数截取尾差,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中分配总额34,891,824.90元有4.86元差异)。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七)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00,000股,并于2021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1,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9,2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3,309,946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5,890,05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2024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户,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4,88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5.2686%,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
(八)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1、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万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年3月22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7,450,438股变更为117,390,438股。
2024年4月7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0万股。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工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2.5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14日。
2025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工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39.60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9日。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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