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倪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锋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倪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倪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锋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2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卫龙宝先生、叶慧芬女士、陶志军先生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本次经营范围调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2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主席厉国平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2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拟变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2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310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何中涛
电话:0579-86312102
传真:0579-86563787
邮箱:stock@tospolighting.com.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