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特约评论员 叶传龙
近日,安徽新锐教育集团旗下多所滁州学校教师反映,入职时被要求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不仅如此,就在安徽滁州市公务员或者事业编考试当天,学校会对符合考试条件的教师挨个打电话,或拉工作群开视频会议,没有及时回消息的教师,会被认定为参加考公考编,将进行处罚并通报。
据教师李女士称,如果相关考试举行时,学校没有放假,那么学校就会要求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在办公室全体合照,而且只给10分钟的时间集合。
目前,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也刚得到消息,正在处理当中。
图源荔枝新闻
澎湃评论
不能剥夺年轻人的上进机会
这家民办教育集团又是拉着拍合照,又是视频会议,千方百计,用各种花式手段防贼一样防着老师去考编考公,可谓斯文扫地。
学校用各种上不了台面的小动作阻止自己的老师考编考公,这是什么性质?这就相当于不许自己的员工“跳槽”,妨碍的是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劳动权利——就业选择权。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劳动关系不是人身依附关系,校长更不是“封建家长”。民办教育集团提供的劳动合同(包括承诺书)可以规定劳动的岗位内容、薪酬、福利条件,但是不能剥夺老师跳槽的权利,当然也不能剥夺教师考公考编的权利,否则就是于法不合的“霸王条款”。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并未限制教师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未规定,学校可以禁止教师参加考公考编。
就劳动者个体而言,在目前的环境下,大部分人找工作不可能是“从一而终”,用工单位也不可能承诺“终身雇佣”。很多毕业生都在职场、工作生涯当中不断地历练,选择更好的发展机会,其中当然也包括考公考编,这被称为“先就业再择业”,属于人之常情。安徽新锐教育集团不许教师考公考编,等于是剥夺了年轻人上进的路径。
为了应对目前的大学生就业压力,国家层面一直在推动“就业优先”政策,“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要求打破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障碍。去年9月,中央发布的《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明确,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社会流动渠道。
民办教育集团想吸引教师,留下人才,稳定教学队伍,这可以理解,但是学校应该从教师福利、工作环境、绩效奖评、价值实现等诸多方面努力,而不是卡着教师不让参加考试,乃至专觅着考试的当口拍合照、开视频会议。大而言之,年轻人向上发展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
本期编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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