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5-04-12 05:01:30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定2025-00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4,393,2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建筑设计、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大建筑业”产业链条,以及水力、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业务。

(一)行业情况

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特别是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后,社会信心有效提振,基建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仍将在稳增长中发挥关键作用。从政策环境来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时隔14年再次将我国货币政策基调从“稳健”转向“适度宽松”,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放在了所有9项重点工作的首位;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两重”(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培育绿色建筑等。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更大范围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开展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试点等。广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要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平台;要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今年,广东省初步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约1500个、年度计划投资约1万亿元,全年水利投资规模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同时,广东将作为专项债券项目“自发自审”试点区域。

总体而言,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涉及面广、措施实际,充分释放了稳增长、促发展的强烈信号,对于公司承接更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清洁能源等主业投资等方面带来明显机遇和有力支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宝贵的信心和动力。

1.工程建筑施工行业情况

工程建筑施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高度相关,周期性明显。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同比增长3.2%,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在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领域,国家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呈现出传统领域稳中有进,不断向绿色基建、智能建造方面转型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并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预计到“十四五”末期,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3000公里,基本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网。根据《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至2025年,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将达到1700公里,“十四五”时期全省共安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约20,020亿元,其中轨道交通投资8,800亿元。广州市在“十四五”期间将投资1,889亿元于轨道交通建设,力争至“十四五”期末,城市轨道通车里程超过900公里,地铁通车里程达到860公里以上。

《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到2025年,将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防洪排涝等短板。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构建起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达8,201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的投资规模为4,050亿元,涵盖95项重点工程,旨在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2025年1月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指出,2024年水利建设投资创历史新高,全年新开工国家水网重大工程41项,实施水利工程项目46967个,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3529亿元、同比增长12.8%。会议指出,2025年要全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构建国家水网工程体系、完善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等重点工作。

《国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一2035年)》明确,至“十四五”期末,城市建成区面积将达到8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62平方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提出,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发展智慧住区、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11项任务。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中提到,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

2.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情况

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战略和目标,同时也是中国国家能源战略和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中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清洁能源发电将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展望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新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0%、发电量占比39%,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推动煤电“三改联动”,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绿证交易全覆盖,强化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节能改造;优化配套电网建设,为大型风光基地开辟纳规“绿色通道”,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提高新能源输送比例,允许跨省交易,利用率目标不低于90%;加快工业领域绿氢应用,推动氢能在钢铁、化工等行业规模化发展,完善制氢储运加注基础设施。广东省《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32%、发电量占比30%,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1000万千瓦、300万千瓦;重点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建设,新上高耗能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50%,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推广新能源车辆,推进港口岸电改造,支持深圳跨境货车电动化试点,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光伏系统,目标2025年交通运输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一2030年)(修编)》明确,到2030年底,广东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广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形成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海上施工及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

3.装备制造行业情况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清洁能源逐步成长为应对气候变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直接拉动清洁能源装备市场需求,为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巨大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等目标。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重点布局以阳江、汕头、揭阳、汕尾为引领的沿海经济带深远海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集群,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潮州为引领的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以惠州、湛江、汕尾为核心起步区的CCUS产业集群,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高效光伏关键装备和原辅料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高效光伏研发中心,强化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在光伏逆变器、光伏生产设备、光伏浆料等领域的优势地位,鼓励中山、江门等地培育壮大光伏产业,促进龙头企业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布局生产基地。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

1.工程建筑施工:国内建筑市场需求大,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需要通过不断提高品质、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强品牌推广等方式来提高市场份额。公司工程建筑施工主业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等,拥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施工、公路工程四类五项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先进,产业链条完备,是区域龙头的新型城乡建设建造服务运营商。

在市政工程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一批大型市政管廊、污水管网、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施工、广州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揭东区枫江流域污水干支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等一批大型市政管廊、污水管网项目。公司轨道交通施工技术先进、经验丰富,设备精良,拥有46台盾构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参与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北京、成都、南昌、武汉、无锡、宁波等地的地铁建设,承建了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十四号线一期工程、东莞地铁一号线、广佛环线城际轨道交通GFHFG-1标、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等项目。公司承建广东省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整治工程建设总承包WQGZ02标段、禅意大道EPC项目、太平大道(S118)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南大干线(新化快速至莲花大道)-石化大道至东二环高速工程施工等一批省道、国道、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具备在中大型江河及恶劣地质、水文等环境下修建道路桥梁的能力。

在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贵州东数西算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高速直联算网一体化调度系统一期项目、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交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场-平山二期(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白云机场国际4号货站(联邦快递华南操作中心)等一批文旅、教育、医疗、科研、新能源、文体场馆、机场设施建设项目,在建筑工程施工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广东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承担者和主力军。

在水利水电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四川省通济堰渠、沙湾水电站、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1标、引韩济饶水利建设工程、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一基础配套工程(水利部分)等项目。同时,公司具备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土建、水库库岸防护等工程施工资质、先进技术及丰富经验,先后参与了广东电白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广东惠州抽水蓄能电站、深圳抽水蓄能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阳江抽水蓄能电站、肇庆抽水蓄能电站、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在全国尤其是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是区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龙头企业。

2.清洁能源发电: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国有企业在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占据首要地位,具有技术丰富、资金充足等优势,企业实力对其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起决定性作用。公司拥有优良的市场开拓能力,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以及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制造等方面经验,项目建设高质高效,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项目收益良好。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广东、甘肃、湖南、山东等地区,首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一一云浮储能电站于2024年11月建成并网,截至2024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431.03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38.05万千瓦,风力发电80.04万千瓦,光伏发电302.94万千瓦,储能10万千瓦。

3.装备制造业板块:主要围绕建筑业及建筑关联产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包括盾构机、顶管机、塔吊起重设备等建筑机械制造,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生产,水工金属结构、启闭设备等金属结构制品制造,陆地风电塔筒、海上风电塔筒及管桩、光伏支架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务。在盾构装备技术方面,所属华隧建设,在盾构技术领域上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在顶管装备技术方面,所属广东基础自主研发了国内最大(W8800×H5500)矩形断面顶管机,可以实现“土压/泥水”双平衡模式的自由切换施工,填补了国内双模式矩形顶管机的空白。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方面,公司拥有陆上、海上风电塔架制造相关20项知识产权,在广东增城、阳江、云浮,新疆奇台、巴楚、喀什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成都共设有8个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共46万平方米、16条塔筒生产线、11条光伏支架生产线,年设计产能约30万吨,拥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跻身国内风电塔筒制造第一梯队;在建筑材料制造方面,所属广东建远建筑装配工业有限公司以制造销售预制建筑部品部件为主营业务,成为全国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华隧建设所属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超高性能混凝土相关技术被评为国际领先技术。

(三)竞争优劣势

1.工程建筑施工

公司拥有四类五项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资质齐全,资质等级高,拥有优秀的工程技术人才、先进的技术及设备、丰富的施工经验,所承建的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等工程项目广泛受到业主的好评,工程质量优良,多次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公共建筑设计大奖等在行业内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重要奖项,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与行业口碑。公司作为建筑行业的区域龙头企业,在抓好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央企,在企业资源、资金及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2.清洁能源发电

公司清洁能源发电的市场开拓、投资、建设、运营实力较强,经验丰富;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由公司自行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建设速度快,经过方案优化、成本控制,建设成本较低;公司资信良好,融资成本较低;通过对项目进行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提升了清洁能源发电的利润水平。公司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竞配过程中,政府等相关单位往往需要相关项目开发业绩,公司在此板块有所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上风电的投资;同时公司清洁能源投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两部分,由于资产负债率较高,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洁能源的投资。

3.装备制造

公司培育了多家企业成为细分行业领域中的佼佼者,拥有盾构设备制造、矩形顶管施工和设备制造、大直径钢管制造和施工等多项国内、国际领先核心技术,在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公司装备制造业板块整体规模体量相对较小,仍存在着一些困难:一是盾构机、顶管机等施工装备研发投入大,以自用为主,市场需求较为有限,制约着进一步向专业化发展;二是清洁能源资源配置相对不足,难以完全发挥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整体产业链优势。

(四)报告期内资质情况

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四类五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壹级、贰级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及勘察、设计等资质360余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广东建工控股持有的广东建工集团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3年1月6日,公司完成广东建工集团资产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于2023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3,393,714,625股。

2023年6月2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0,678,617股,每股发行价格5.2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07,989,883.9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7,695.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6,192,188.43元。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4日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754,393,242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54,393,242股,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建工控股持有公司70.05%股权。

2024年1月5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相关限售股解除股份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360,678,617股。

2.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业务范围、营业收入规模均发生重大变化,为准确反映公司行业特征,使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经营业务和发展实际相匹配,公司名称由“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粤水电”变更为“广东建工”,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060”。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证券简称自2024年2月7日起由“粤水电”变更为“广东建工”。

3.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建工集团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建工集团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为缩短股权层级,理顺子公司产权与管理关系,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公司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广东建工集团所持25家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以自有资金向广东建工集团增资45亿元,其中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4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报告披露日,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安装、广东基础、华隧建设、广东机施、广东构建、广东源天、广东水电三局、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粤建装饰、广东建远建筑装配工业有限公司、广东建工潮投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工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工粤北建筑有限公司、揭阳市广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工德晟工程有限公司、云浮市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4家企业完成划转,股东由广东建工集团变更为公司。

4.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公司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将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轨道公司、广东粤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南粤水电、新疆粤水电、广东致诚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开诚粤水电工程有限公司9家企业完成划转,股东由公司变更为广东水电二局。

5.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董事、董事长变更

2023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谢彦辉、卢大鹏、陈鹏飞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谢彦辉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卢大鹏、陈鹏飞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育民、马春生、李雪美、戴智波、白力为公司董事。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张育民为公司董事长、马春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董事李雪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李雪美女士已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退休,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李雪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收到副董事长马春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工作需要,马春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2)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4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卢大鹏、林广喜、刘玮、卢滟萍、石爱军、蔡勇、谢祥明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卢大鹏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林广喜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刘玮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卢滟萍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石爱军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蔡勇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谢祥明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谢彦辉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王桂生、邓智文、方创熙、陈鹏、弓毅伟、冯宝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黄健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会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4人,通讯表决董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张育民先生、戴智波先生为控股股东派出董事,对议案六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育民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末,公司实现总资产1,415.6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6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73%;营业总收入683.15亿元,同比减少1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亿元,同比减少23.84%。

四、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09,527.88万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75.52万元,不低于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七、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八、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九、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义坤、梁彤缨、罗元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十、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公司计划投资项目12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1.27亿元。其中:建筑业及建筑关联产业,共计61个项目,项目计划投资42.99亿元;清洁能源投资建设运营,共计65个项目,项目计划投资68.28亿元。

十三、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有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变更划转至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持有的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变更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持有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变更划转至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会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9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启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年共召开4次会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财务状况、现行财务制度以及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规性,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结合公司实际,推动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等方面的改革,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我们将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维护好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二、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09,527.88万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75.52万元,不低于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该事项符合协议约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五、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0,281,953.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5,028,195.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22,528,760.53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581,930,951.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5,851,567.15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当日(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3,754,393,24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25,615,053.8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99%。

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586,150,212.45元、3,875,309,799.73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2.9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31,397,347.88元、856,014,681.04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2.14%。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有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变更划转至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二局”)。

一、内部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所持有的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2023年1月6日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架构重组,公司持有建投公司股权于2024年1月3日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建投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跨级划转不符合母子公司之间划转股权的相关规定,故公司拟将持有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变更划转至广东水电二局。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持有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变更划转至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其他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同意并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18号。

4.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

5.法定代表人:王桂生。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2749348F。

9.主营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施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设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10.广东水电二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广东水电二局2023年及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2.广东水电二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

2.类别:股权。

3.权属: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5.北江航道公司主营业务: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及资产管理,项目沿线流域的服务设施等的经营。

6.北江航道公司注册资本:517,500万元。

7.北江航道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8月6日。

8.北江航道公司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内自编1号楼主楼11楼1101房。

9.北江航道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路。

10.北江航道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

11.北江航道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按照约定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北江项目建设期间,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享有50%的表决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各享有25%的表决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北江航道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将所持有的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水电二局后,公司在北江航道公司的权利义务将由广东水电二局承继。

(六)公司将所持有的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水电二局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广东水电二局签订有关协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计划行动的通知》规定,加快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其中包括船舶过闸费项目。2019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接管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船闸试运行(运行)工作的意见》同意将北江项目船闸的运行管理工作移交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由此导致北江航道的特许经营事宜无法继续实施。鉴于此,省财政返还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企业投入补偿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省财政已返还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投入补偿资金合计20,597.50万元;返还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投入补偿资金合计20,597.50万元。

依据北江航道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江航道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2.10亿元,按此计算,公司所持有的北江航道公司5%股权对应的经审计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605亿元。

六、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内部无偿划转北江航道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广东水电二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偿划转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七、内部无偿划转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内部无偿划转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解释18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解释18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X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3号),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交易价格

以发行股票2,191,452,567股和发行定价4.79元/股为对价,交易总价人民币10,497,057,800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的当年及此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建工控股承诺建工集团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各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04,604.10万元、109,527.88万元、113,301.20万元。

三、建工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划转

为缩短股权层级,理顺子公司产权与管理关系,同时解决建工集团与其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同一个项目的问题,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公司拟通过内部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建工集团所持25家控股子公司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其中22家建工集团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在计算2024年度业绩实现情况时,仍然按划转前的“原建工集团”口径计算。

四、标的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原建工集团”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75.52万元,不低于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

五、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于2025年4月11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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