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来兮,安全第一
创始人
2025-04-11 19:32:02

(记者 贾增远 通讯员 张晓婷)进入春季,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大风橙色预警。大风来袭,屋顶的杂物、旁的树木、没关好的门窗等都可能瞬间化身“空中利刃”。若因此被砸伤,财物被损坏,责任人能以“风太大不怪我”免责吗?

“天灾”还是“人祸”

卫星锅坠落砸伤人

2023年11月一天晚上,周先生下班回家,把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上。第二天早上,周先生的车辆被坠落的卫星锅砸损。

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3060元。

物业公司辩称,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其次,卫星锅放置在顶层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不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因此不负有管理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应对公共区域内的搁置物负有管理责任,对于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尽到提示及巡查的义务。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现无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且物业公司在得知将出现大风天气时更应该谨慎履行巡查义务,对于楼顶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处理,因此对物业公司主张大风属于不可抗力的抗辩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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