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房屋遗赠单位女儿起诉分割# 法院:单位获房屋所有权,为女儿设立永久居住权并支付折价款】4月8日,北京。老人将名下房屋遗赠给单位,年近七十、身患癌症的女儿凌黎以"母亲无权单独处分父亲遗产"为由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查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未留遗嘱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女儿占四分之一份额。但双方对房屋价值认定悬殊,单位希望将其改造成纪念场所,女儿则急需治病资金。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单位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为女儿设立永久居住权并支付折价款。@陕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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