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龙股份”)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等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郑州”)和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芜湖”)近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购买产品基本情况
1、本次共购买4笔现金管理产品,具体产品主要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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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子公司飞龙郑州和飞龙芜湖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尽管上述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飞龙郑州和飞龙芜湖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此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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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银行回单及产品情况介绍。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 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为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发展,发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和民用领域产品优势,公司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进行战略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及市场需求。公司于近日与华达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7437239475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证券代码:603358
5、法定代表人:陈竞宏
6、注册资本:43,904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5日
8、注册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
9、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系统技术研发、成果转让;生产、加工汽车零部件总成件;设计、制造汽车夹具、检具、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华达科技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显示:实际控制人陈竞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葛江宏合计持有华达科技的股份数为 210,120,345股,持股比例45.72%。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华达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公司近日与华达科技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的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热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重塑。甲方在新能源热管理部件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乙方在冲压、型材、压铸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交付及营销实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领域,共同承接相关产品核心部件、总成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必要时共同投资,以期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及市场需求。
(三)合作内容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智能AI铸造温度控制系统、冲压、管路、真空压铸领域的发展,并围绕流道板、液冷板等热管理系统核心结构件,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2.乙方全力支持甲方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板块相关领域的发展,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3.为加快项目的开发,双方考虑联合办公事宜,成立联合小组;
4.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优先定点权;
5.双方承诺保护双方战略合作,对于市场恶性竞争,甲方采取审慎的态度应对,并与乙方坦诚沟通;
6.乙方承诺给甲方提供保供的便利以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对于特殊项目,双方可协商特殊价格以应对市场竞争;
7.对于联合开发的项目,热管理版块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冲压、管路、真空压铸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
8.双方约定于2027年12月31日前推动进一步的股权合作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华达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加速业务拓展,增强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