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豁免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两点半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决定豁免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04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
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情况: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拟通过参与竞拍方式取得宁波市“镇海区ZH08-04-02-55-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该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为53,371平方米(土地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2、拟投资项目: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
3、拟投资金额与周期: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预计项目投资建设周期3年。
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4、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投资项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拟通过参与竞拍方式取得宁波市“镇海区ZH08-04-02-55-a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并在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投资项目拟生产产品为精密齿轮、行星滚柱丝杠、滚珠丝杠、减速机,相应的机床设备等,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上述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根据“镇海区ZH08-04-02-55-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公司拟竞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宗地名称: 镇海区ZH08-04-02-55-a地块;
(二)宗地面积:大写伍万叁仟叁佰柒拾壹平方米(小写53,371平方米);
(三)宗地位置: 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东至英雄河,西至规划工业/科研用地,南至英雄河,北至盛兴路;
(四)宗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五)资产权属情况:本次交易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公司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暂定名称,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公司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镇海区ZH08-04-02-55-a地块
4、项目投资额:本次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上述土地出让金)(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有利于扩大产能,提升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4、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投资项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04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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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 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2、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0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6;投票简称:夏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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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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