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婕)“请你单位修订完善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监督及违规责任等方面内容……”近日,黔南州荔波县纪委监委针对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资金使用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逐一列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黔南州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严格按照“规范、精准、实效”标准,深化源头治理、提升监督质效。
州纪委监委制定《黔南州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试行)》,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程序、会商指导、整改监督、综合评价、备案归档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时限要求等,加强内容审核,确保建议精准严谨,彰显纪法效果。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情况纳入每季度监督检查质量评查内容,对制发建议必要性、推动整改针对性、促改促治有效性3个方面进行评查。
为持续强化跟踪问效,推动真改实改,州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通过开展专项监督、跟踪督办、重点抽查、不定期“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建议党组织、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建议制作、报批、送达、执行、评查的闭环,着力实现“发出一份建议书、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目标。
2024年以来,州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农业建设项目手续不全、长期未交付使用等问题,向州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对18个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内控机制10个,优化工作流程7项。荔波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民生资金管理、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向责任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问题50余个,建章立制20余项。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聚焦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强化结果评估考核,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问题。”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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