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教授、副院长
王秋石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选自《广州日报》
作为今年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零基预算改革正在从概念走向实践。零基预算是一个相对于基数预算(或称“增量预算”)的概念,主要是指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不考虑上一年的预算安排基数,而是根据政策目标、财力状况和项目绩效等关键信息,对各项支出进行“从零开始”的全面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安排支出的预算编制方法。
零基预算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结合中期财政预算管理框架确定中长期战略目标,然后按照年度预算目标和政策优先级对支出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最后再依据可用的财政资源确定项目预算。
第二,结合项目退出管理机制,及时废弃过时的、冗余的、重复的和低效的支出项目,或者整合和调整现有的支出项目,从而达到减项增效的目的,并将节约出来的资金用于优先级更高的重点项目和新增项目。
第三,结合绩效预算管理,科学评估项目执行的效果,对预算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结和评价,并将相关评价结果运用于政策优先级的决策过程中。
以上几项措施与零基预算一体推进,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进。例如,建立健全项目退出机制,对支出项目定期清理和调整,形成全方位的改革思路。而如果没有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零基预算的优先级评估和排序就会失去重要的依据。
因地制宜地稳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路径:
首先,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零基预算更适合年度间非连续性支出项目,如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项目,而不适用于法定支出项目、赋权型项目和跨年度项目(如基建)。因此,零基预算应该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推进,而不是一窝蜂式地全面铺开。
其次,零基预算改革对行政和预算编制能力的要求较高,而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等差异很大,因此地方政府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改革计划和时间表。
最后,零基预算改革必然会触及部分部门和群体的既得利益。因此,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预见到可能的阻力,通过调整职能划分、利益结构等手段来逐步有序地实现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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