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柴动力(维权)公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最终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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