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市县两级全部设立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12345热线服务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谈及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牵引推动法治社会和法治咸宁建设的新成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咸宁市市长杨军如数家珍。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从2023年1月开始,咸宁市在市直10家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部署开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以下简称“三分一定”)试点改革,2024年全面推行,进一步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新路径,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改革进展情况怎样、成效如何?记者就此专访了杨军。
分事行权明权责
权责不清、有责无权、权责交叉等问题,是影响行政效率的主要原因。 “我们推动政府各部门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建立权责事项清单、重点事项清单、政府决策事项清单,实现权责边界清晰化、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杨军说。 咸宁市已建立权责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什么事,由谁管”,有效防止职责不清、流程不明、推诿塞责。 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类别,咸宁市对部门权责事项及对应的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权责事项1886项。 与此同时,咸宁市还建立重点事项清单,以重点事权依法充分履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咸宁市组织试点部门聚焦主责主业,确立部门重点事项193项,明确41项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 “我们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依法行政。”杨军表示,该市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同时优化涉企服务审批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综合查一次”,健全完善企业“有诉必应”问题解决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
分岗设权防风险
按照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咸宁市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岗位廉政风险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 “通过‘三张清单’,我们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合理划分,对权力集中的岗位进行科学分解,有效防范行政风险。”杨军说。 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及工作实际,咸宁市坚持人事相宜,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实现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明责担当。 聚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咸宁市推动各部门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点499个,并制定相应防控举措。 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咸宁市推动各部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避免执法任性。 “我们对市场监管部门480项行政处罚事项按减轻、从轻、一般、从重4个裁量阶次进行明确,有效规避‘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杨军介绍说。 咸宁市还加强执法监督,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与12345热线等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面向社会征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建成完备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分级授权提效能
“在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基础上,我们要求各部门根据不同权力层级的管理权限,健全完善内部机制,通过权力下放、资源下沉和线上办理等,实现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运行效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杨军说。 如今,咸宁市本级已下放权责事项45项,实现更多事项基层自主、群众就近办。 记者了解到,咸宁市推动市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赋予采购人更大自主采购空间;推动市商务局将拍卖等20项事权下放县市区,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 下放权责事项的同时,咸宁市统筹人财物向基层一线下沉,积聚服务发展新动能。 目前,咸宁市70个乡镇设立了综合执法中心,乡镇配置一线执法力量648人,探索开展县级执法人员进驻、常驻、随叫随驻等“一点一策”执法联动模式,确保乡镇执法接得住、管得好。 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咸宁推动市、区7个领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10个领域不再单独保留执法队伍。咸宁市加强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等执法力度,推进城市街区治理等工作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咸宁市还大力推进科技赋能依法行政,广泛推进线上办理。 在咸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核准许可、生态环境监管等已实现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极大提升了监管效能。 咸宁还大力推进柔性执法,持续深化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市、县两级发布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13374件,全部实现可网办。 “我们将以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进‘三分一定’改革为牵引,全面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实现权责边界清晰化、行政过程公开化、自由裁量基准化、权力运行制衡化,确保政府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不断开创法治咸宁建设新局面。”杨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