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3-11 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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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25

股票代码:113641 股票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7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26

股票代码:113641 股票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江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27

股票代码:113641 股票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了7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0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7,553,839,622.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中投入三元正极材料子项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年处理15,000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以及“年处理12,000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本议案已经2023年9月27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0,010.00万美元,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7.2:1进行计划总投资额测算;

注3: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处理15,000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年处理12,000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本议案已经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4: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82,582.19万元,尚余募集资金76,980.3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决定拟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监事会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3月7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34.93万股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5年1月23日

2、授予数量:934.93万股

3、授予人数:1,161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15.06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61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①以本计划草案公告日为截点,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未来子公司出现新增、转让退出、控制权发生变更等情形,则应剔除因子公司该等行为所发生金额带来的对公司业绩考核及费用的影响,基数年2023年的基数值作同步剔除和调整,下同。

②上述“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考评结果(S)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解除限售期内考核结果若为合格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5]37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2月18日,1,161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9,349,3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349,300.00元,实际认购款共计人民币140,800,458.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9,349,3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1,451,158.00元。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增加9,349,300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52人调整为1,29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5.15万股调整为1,041.93万股。

2、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参与认购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98人调整为1,161人,首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1.93万股调整为934.93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3月7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92,181,285股增加至1,701,530,585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7.80%下降至17.70%、实际控制人陈雪华先生的持股比例由4.88%下降至4.85%,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23日,根据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

十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构建起长效且持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文化,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着力夯实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的人力资本基石,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打造休戚与共的事业与命运共同体。

十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35.03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34.92元/股

● 华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3月12日

一、可转债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了7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发行面值总额76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7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友转债”,债券代码“11364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发行的华友转债自2022年9月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8年2月23日。华友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0.26元/股,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为35.03元/股。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8日起由110.26元/股调整为84.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起由84.58元/股调整为84.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3.因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21日起由84.24元/股调整为84.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9)。

4.因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12日起由84.25元/股调整为84.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5.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30日起由84.26元/股调整为84.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6.因实施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3月28日起由84.19元/股调整为84.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7.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84.20元/股调整为84.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8.公司因完成GDR发行,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7日起由84.00元/股调整为81.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9.公司因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由84.53元/股调整为81.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

10.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由81.55元/股调整为81.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3)。

11.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1日起由81.18元/股调整为4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华友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2.因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由45.00元/股调整为45.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1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7日起由45.10元/股调整为44.1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14.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4日起由44.11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华友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15.因完成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华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5日起由35.00元/股调整为35.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上述激励计划增发新股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调整华友转债转股价格。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0为35.03元/股,A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06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5525%(9,349,300/1,692,161,973),股份总数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且不考虑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的总股数1,692,161,973股为计算基础。即华友转债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5.03元/股调整为34.92元/股。调整后的华友转债转股价自2025年3月12日起生效。“华友转债”将于2025年3月11日停止转股,2025年3月12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包括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及4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2025年2月担保金额合计145,50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0,176,536.82万元,主要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2025年2月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5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2月,因申请融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3家子公司提供45,500.00万元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子公司提供20,000.00万元担保,合计提供65,500.00万元担保。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5年2月,因申请融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80,000.00万元担保。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华友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华友钴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和《华友钴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10个月~3年;

(三)担保金额:合计145,50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中,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具有经营控制权,因而为其担保时未有反担保,部分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浙江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按持股比例(含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176,536.82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6,330,840.87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718,829.8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784,062.6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抵押金额1,270,061.2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72,742.33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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