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全国政协委员甘华田:
加快构建符合老年医学特点的医保体系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突破3亿,占比超过20%。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享受医疗服务,这对医保基金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告诉记者。
甘华田调研发现,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平均每人患有3.1种慢性病,但现行医保支付实施单病种打包付费方式,这与老年医学“治共病”的理念并不匹配。老年患者平均住院日达14.3天(青壮年6.5天),而医保支付标准一般为7天,这常导致出现医院推诿老年患者的现象,影响老年患者的治疗效果。老年疾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康复、护理等需求高,而现行医保康复、护理等核心老年医疗项目报销占比较低,费用结构严重失衡,如老年综合评估、延续性护理、长期照护等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与老年医学医疗规律不符。
“我觉得应大力化解现行医保政策与老年患者需求的矛盾,补齐现有医保政策的短板,真正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医、医有所保’。”甘华田认为。
为此,他建议,一是扩大医保覆盖范围,覆盖老年医疗全周期需求。将老年综合评估、延续性护理、长期照护、居家护理、康复训练、心理咨询和治疗等老年医学特色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提高报销比例。完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加速试点扩面,重点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将家属照护补贴和专业护理培训费纳入医保报销。
二是优化重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老年疾病多维度专属分组标准,开发老年疾病病例组合模型。按年龄、疾病严重程度、衰弱指数、共病数量、功能状态等进行分组,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补充支付制度,根据实际治疗阶段追加支付。积极推广“功能分类付费”试点。推行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按病种付费结合模式,对老年慢性病实施“打包付费”,降低老年人门诊自付比例。针对脑卒中、骨折术后等康复需求高的病种,提高权重系数或按功能恢复程度付费等,形成老年疾病支付方式的“组合拳”。探索“急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分段支付机制等。
三是探索创新老年医保缴费政策改革。积极探索在特定年龄段人群实施差异化的医保缴费政策。
四是探索多元化的医保筹资渠道,强化多层次医疗保障。为老年人医疗支付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如建立“政府+市场+慈善”的筹资机制,建立专门服务于老年人的特殊医疗基金等。
五是强化技术赋能和数据整合。建立国家老年疾病医疗成本核算中心,积极开发老年医保智能系统,对接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实时调取衰弱指数、共病图谱等数据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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