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千龙网
因邻里纠纷,湖北襄阳襄州区网民陶某多次在个人新媒体账号上发布辱骂邻居王某的短视频,严重影响王某正常生活,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对陶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谈朋友遭拒,曾某在网上以虚构角色曝女方黑料,通过录制并威胁传播女方不雅视频等手段,强迫女方配合,并在线下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最终受到刑事处罚。
这是湖北政法机关近年办理的两起涉网暴案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就“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了专项规定,明确提出“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任何事件都可能引发网络暴力,任何人也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均表示当前我国治理网络暴力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呼吁每位网络参与者守住法治伦理底线,提升法治素养,共同为清朗网络环境建设出一份力。
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他在派出所围墙外一直哭,引起了我们治安巡逻队员注意,询问得知,他想报警但又怕对方会将视频发给家人和朋友。”
至今,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沈集派出所副所长鲁小宇仍清晰记得遭遇隔空猥亵的小张报案时的情形。
小张在网上认识了外省男子杨某,对方以给小张网络游戏账户充值等方式骗取其拍摄隐私视频,后以此为要挟持续要求其拍摄隐私视频,并以发送视频给小张亲友相威胁。
该案是沙洋县警方办理的首起隔空猥亵网暴案。在鲁小宇看来,类似网暴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受害人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有及时寻求帮助、固定证据,就有可能造成此类行为难以被发现。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长期关注妇女儿童领域。今年,她准备围绕严惩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建议。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绕过监护人、监管人与未成年人接触,往往难以被发觉。”谢文敏呼吁,办案机关应有意识地总结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适时向有关个体和部门提出犯罪防控和治理的有效对策措施,尤其是要提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学校老师强化监管和教育,做好做足事前预防功课。
《法治日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在强化防范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方面,该省全面提升侦查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有组织的网络暴力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及时发现处置犯罪线索,重拳出击,斩断链条。
“网络暴力的社会协同治理需突破‘事后追责’逻辑,转向‘预防-干预-修复’全链条、全过程,以应对技术迭代下的新型暴力形态。”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郑军建议,要加强网络暴力预防端的技术善治,从技术创新、技术监管、技术保障、技术评价等方面入手强化网络暴力的技术善治。
强化平台监管责任
传播一名女主播的私密照,自己的粉丝数量竟然增加到1.8万余人。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这名男主播“变本加厉”,同时呼叫连麦其他6名网络主播跟风围观起哄,引起大量网友用低俗语言和恶意P图攻击,浏览量达数十万人次,获利8000余元。
女主播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
根据“两高一部”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竹山县检察院依法以侮辱罪对男主播提起公诉。
男主播自愿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网络直播活动。
“网络暴力干预端的平台响应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依法监管,督促网络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郑军认为,网络平台应当建立前期主动预警分析、中期核实辟谣分层惩治、后期拦截防止扩散机制,形成全流程的网暴追踪和治理。
郑军的观点,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刚的赞同。
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进一步明晰了平台的权责。
李刚呼吁,网络平台应当注意平衡经济利益与履行监管责任,建立起对发布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跟踪、鉴别机制,并完善对举报不良信息的快速处置机制,更好解决针对网络暴力“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
李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平台的监管,督促其履行相关职责,对不良违法信息进行及时处置。
与此同时,李刚认为,网络暴力受侵害人应学会收集证据,可以考虑通过公证等方式申请保全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推进依法多元共治
去年1月,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卢隐升等办理的“曾某某‘隔空猥亵’成年妇女案”一审宣判。
卢隐升印象最深的是,在准确理解适用现有关于网络暴力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时,同事们曾产生分歧。
“将‘隔空猥亵’的适用对象扩大到成年妇女,我们认为是符合司法解释本意的。”卢隐升说,经多次讨论,最终确定适用,并得到了审判机关支持。
李刚认为,当前我国打击整治网暴的法定依据还是比较充足的,关键是要加强整合利用,形成工作合力。
卢隐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办案过程中,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检察机关协调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诉讼;协调受害人所在地妇联为其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就无法执行的民事赔偿部分,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
郑军建议,推动建立网络暴力修复端的心理支持,包括设立“网络暴力心理救助基金”,为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
“可以开展‘反网暴教育’进课堂,将网络伦理纳入中小学课程,培养公民数字素养。”郑军同时呼吁,要加强对防范网络暴力的教育宣导,推动家校社联合,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公众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和抵御网络暴力的能力。
李刚也认为,应当提升全民网络素养,对没有得到充分确信、没有权威来源的信息,不能盲目跟风、点赞、转评,不然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清朗网络环境离不开每位参与者。只有通过全社会协同共治,才能最终构建起政府主导、平台担责、社会参与、网民自律的网暴协同治理新格局。”李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