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彪
“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就业稳定与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670万户。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经营主体数量。民营企业还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每10个新产品中有8个来自民营企业,每10家高新企业中有9家是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作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先后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
也要看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尤其在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都面临突出问题。毫无疑问,这些问题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只要我们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好国家各项政策举措,同心协力,就能让民营经济焕发盎然生机。
“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强调“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深切期许,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支持,为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
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是抓好落实的基本要求,也是抓出成效的正确方法。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打破各种各样的“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公平、更高效、更能心无旁骛的经营环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帮扶的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政商关系良性互动,提振全社会发展信心。
政策千万条,落实第一条。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扎扎实实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政策举措,务实高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