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刘威魁)近年来,各地在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管控体系日益健全,成果应用初见成效。但是,目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在落地实施方面仍存在配套立法不够健全、技术标准不够完善、制度衔接不够顺畅、成果运用不够到位、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研支撑不够、专业化团队不多、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让分区管控制度深入人心。及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政策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等向社会发布,强化科学指导。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运用水平。
二是提升法律效力。应当及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的编撰中,将制度在法典中作出明确规定;将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切实强化分区管控法律“硬约束”。
三是明确技术规范。系统梳理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和实施应用的经验及不足,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导则、规范体系顶层设计,编制技术指南总纲,进一步明确噪声、地下水等新要素分区管控和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面技术要求,明确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技术规范。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衔接机制,推动生态、水、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深度嵌入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为科学划定分区管控区域和地方党委、政府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与相关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对成果落图固化并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化平台公众端和移动端服务功能,提升分区管控使用效率。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协调联动机制,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作为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和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如将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定、重点区域保护、管控要求执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动态监控和跟踪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情况,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快推动解决。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相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专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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