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安证券研究所负责人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又有券商研究所负责人被警示!
近期,安徽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显示,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研究所负责人尹沿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华安证券未能有效规范研究所个别工作人员执业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安徽证监局指出,尹沿技作为华安证券研究所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尹沿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尹沿技担任华安证券研究总监、研究所所长、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尹沿技在科技行业拥有近20年的研究沉淀,具有前瞻性的研究和高维度的视角,曾多次获得新财富、水晶球、机构投资者最佳分析师。
2024年12月,尹沿技出席华安证券2025年度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当前以人工智能(AI)技术为核心,生物技术、能源技术、量子信息技术等各前沿领域展现出深度交叉、迭代突破的发展态势,新一轮技术革命加快演进。AI技术是这一轮技术革命的核心主导技术,正在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AI技术正逐步渗透到各行各业,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力量。
此前,华安证券研究业务曾被监管点名。2024年2月,华安证券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华安证券发布的涉及“左江科技”等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
同期,深交所也对华安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深交所指出,华安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分析结论依据不充分,结论不审慎,未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公司对研究报告质量审核把关不严。
此外,今年1月,华安证券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查,在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方面,华安证券部分制度规定的可执行性不强,部分产品的合同审查和准入管控不严格、信息披露复核不到位、未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员工管理方面,华安证券未能有效规范个别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
编辑:江右
校对:纪元
制作:舰长
审核:陈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