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实施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区域协同“信用+”服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市场竞争力,构建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等3个方面,协同发力,在全国率先推出区域信用提升联合举措,推动构建区域良好营商环境。
三地信用修复同标办理
信用修复可以助力失信经营主体在改正错误后,尽快依法依规恢复经营,恢复市场竞争力。
记者注意到,此次行动方案中,京津冀三地将构建区域协同信用修复机制,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和办理时限,实现三地信用修复同标办理。同时,探索建立三地信用修复协查协办机制,通过“网上办、协同办”,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对经营主体的标识和分类,制定信用标注规则,根据行业领域、监管事项、风险状况等维度,对经营主体进行分类标注。通过开展标注体系管理,助力构建经营主体精细化画像,提升精准监管与服务能力,实现帮扶企业发展、分析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等多场景应用。
编制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助企提质
如何提升经营主体的信用合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行动方案指出,三地将梳理《京津冀信用监管制度清单》,编制信用合规建设指引,指导经营主体将信用建设融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合规标准流程和规范指导,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
在推行信用评价和守信激励方面,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经营主体信誉信息的归集公示,发挥信用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守信经营主体的获得感。进一步以信用风险分类为基础,发挥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作用,开展三地企业信用评价,促进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降低信用风险。
三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互认
为构建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实现区域联动,行动方案提出构建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快构建区域协同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交换和应用协同地方标准、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代码资源进一步深度共享,推动形成数据互通联动的“一体化”新格局。
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三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互认。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已经实现全市企业信用风险全覆盖监管,建立了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并持续拓展专业领域信用风险分类应用场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三地将持续深入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互认,探索建立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容错清单,设置容错阈值。对信用风险度较低的经营主体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触发式监管等模式,秉持“无事不扰”原则,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企业获得感。
□本报记者 李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