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9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8,019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7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795,666股变更为499,357,647股。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19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此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适格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2年9月30日,公司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2〕6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其上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33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86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9日上市。
8.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5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月6日上市。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2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上市。至此,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0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50.85万股。
12.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
14.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19股。2024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15.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1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依据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予以解除限售,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另有20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返聘,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部分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19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876%。其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回购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55,000股;4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回购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0,200股;20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返聘,回购此类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42,819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5.36元/股。2023年6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2024年6月,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依据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其回购价格应调整为5.16元/股。
(三)回购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5.16元/股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按经调整的回购价格予以回购,无需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55,000股,回购金额为799,800.00元。
2.4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按经调整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股,回购金额为212,969.58元。
3.20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返聘
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按经调整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42,819股,回购金额为 1,286,394.55元。
(四)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299,164.13元,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完成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宜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100005号《验资报告》。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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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