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市监罚[2025]19号
浏览:4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东市监处罚〔2025〕108号
下一篇:宿埇市监处罚〔2025〕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