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与公司签署《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书》(编号:755XY241209T00011902),同意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总计人民币伍亿元整(含等值外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招商银行与公司另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119),同意在前述总计人民币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授信额度。
2、近日,招商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064),同意在前述总计人民币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豪鹏供应链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授信额度;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41209T00006401),同意为招商银行向豪鹏供应链提供的壹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3、近日,招商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豪鹏”)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324),同意在前述总计人民币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惠州豪鹏提供人民币贰亿元整的授信额度;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41209T00032401),同意为招商银行向惠州豪鹏提供的贰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4、近日,招商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393),同意在前述总计人民币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广东豪鹏提供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41209T00039301),同意为招商银行向广东豪鹏提供的伍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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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年3月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惠州豪鹏2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惠州豪鹏8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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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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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豪鹏供应链、惠州豪鹏及广东豪鹏分别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064、755XY241209T000324、755XY241209T000393)及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分别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41209T00006401、755XY241209T00032401、755XY241209T00039301),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最高额保证,即公司为豪鹏供应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额度、为惠州豪鹏提供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额度、为广东豪鹏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额度的最高额保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99,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56.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44,367.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56.36%。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豪鹏供应链、惠州豪鹏及广东豪鹏与招商银行分别签署的《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11902)、《授信协议》(编号:755XY241209T000119、755XY241209T000064、755XY241209T000324、755XY241209T000393);
2、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41209T00006401、755XY241209T00032401、755XY241209T000393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豪鹏科技: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77.5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再次回购公司股份2,809,25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1,996,137股)的3.43%;最高成交价为6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167,272,916.62元。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再次回购股份调整后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再次回购股份调整后的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