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2月27日、2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78.56%,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关注到市场对数据中心电源板块关注度较高。公司智能化发电机组产品作为备用电源,除通信基站、油田油井、银行、矿山等应用场景外,也可用于数据中心作为应急电源。发电机组并非数据中心与算力直接相关的核心设备,且算力等下游市场的规模、发展落地速度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在2019年11月、2021年9月和2022年1月中标中国联通廊坊基地、呼和浩特基地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招标项目,总计台数30台,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小。2023年、2024年公司积极开拓数据中心市场,但受市场竞争环境、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在该市场没有中标,未产生相关收入。今后公司仍将继续开拓智能化发电机组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2月27日、2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秩序正常,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市场对数据中心电源板块关注度较高。公司智能化发电机组产品作为备用电源,除通信基站、油田油井、银行、矿山等应用场景外,也可用于数据中心作为应急电源。发电机组并非数据中心与算力直接相关的核心设备,且算力等下游市场的规模、发展落地速度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在2019年11月、2021年9月和2022年1月中标中国联通廊坊基地、呼和浩特基地数据中心柴油发电机组招标项目,总计台数30台,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小。2023年、2024年公司积极开拓数据中心市场,但受市场竞争环境、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在该市场没有中标,未产生相关收入。今后公司仍将继续开拓智能化发电机组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2月27日、2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78.56%,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2,862.06万元,同比减少2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7.06万元,同比减少11.4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为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外,公司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2024年度业绩信息。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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