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局回应一楼盘设假地铁站牌#【深圳一在售楼盘惊现假地铁站牌!市监局:已立案查处】日前,深圳光明区一开发商在售楼现场设立“假地铁站点指示牌”一事被报道后,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这一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更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律师称楼盘设假地铁站牌违反广告法#针对网传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表示,经核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被投诉的“李松蓢站”地铁标识标牌已被拆除。据该楼盘物业负责人表示,“双地铁口”相关宣传由其营销中心设立。该局执法人员已于2月23日对其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续将进一步展开调查,如经过调查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对开发商进行处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表示,设置与城市轨道交通有关的交通导向标志,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独有权利,也是必须承担的义务。无论相关地铁线路是否确定并公示,开发商都无权擅自设立地铁站标识牌。此外,如果在相关地铁线路尚未正式确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制作并发布与地铁站标识牌有关的信息,还可能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罚。(视频: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