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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题:个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发布!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新华社记者王雨萧、王靖
国家税务总局26日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明确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等多方面内容。什么是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什么时间办理?记者就纳税人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
问题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记者了解到,简言之,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问题二:哪些人需要办理?
据介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第三类是因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三:什么时间办理?
据介绍,2024年度汇算的时间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问题四:办理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记者了解到,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一般情况下无需纳税人提供其他资料。
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需要按规定一并留存或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
问题五:可以延期办理吗?
据介绍,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需要延期的,可在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在汇算期内按照上一汇算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
问题六:对“虚假填报”“少缴税款”等有哪些监管措施?
记者了解到,对未申报补税、未足额补税以及虚假或错误填报年度汇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此外,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服务纳税人,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以及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群体,税务机关将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税务部门还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合作,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实现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出台的办法不同于以往每年在汇算期前制发“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而是调整为“管长远”的部门规章,进一步稳定了社会预期,也更有利于汇算清缴工作规范化开展。办法出台后,各方在汇算清缴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界定更清晰,为相关涉税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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