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布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9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目标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通过9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以上。内蒙古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分行业确定节水指标、完善用水计量体系、严格落实限审限批等措施,确保用水总量管控目标实现。
农业领域计划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0万亩以上,压减高耗水作物37.6万亩,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改革面积1000万亩以上,预计新增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
工业方面,将推进火电、煤化工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推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5%以上,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城乡节水同步推进,要求改造老旧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力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48%。
生态节水方面,将坚持以水定绿,推进国土绿化节水,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针对地下水超采问题,计划到2025年底累计压减超采水量3.3亿立方米以上。
为保障措施落地,内蒙古将建立跟踪调度、约谈通报机制,并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农业节水改造、再生水利用等项目,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建设。此外,通过节水宣传“五进”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提升公众意识。该方案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内蒙古水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