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召开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联席会议,总结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深化执法协作的有效路径,商讨提升执法效能的具体举措。
会上,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双方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协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的工作思路。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完善协作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可做可及的工作建议。
经过会商,双方一致认为,要扎实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贡献执法力量。
一是定期联席会商,每年定期轮值开展联席会议,研究执法协作工作措施,通报工作进展,会商重点案件办理。
二是强化“三个联合”,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自然保护地执法业务水平;联合开展调研,总结自然保护地执法经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督导,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依法办理。
三是实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模式,林业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环境违法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发现涉林违法线索也及时移交林业部门,共享执法工作相关信息数据。
四是强化技术互补,双方结合法定职责,发挥部门优势,为落实案件办理提供及时必要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