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近22时,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一处沿街一楼商铺广告牌设施坠落,造成现场多名群众伤亡。
一位年轻的母亲以眼泪洗面,哭诉自己带两个女儿吃饭,大女儿6岁,小的4岁。
当天,她和丈夫带两个女儿去滑冰,晚上9点才滑完,孩子说饿了,就在一家店点了冒菜。
冒菜刚端上桌,姐姐只吃了一口,妹妹仅吃了一片菜,广告牌就掉下来了,大女儿的血流了母亲一身,头部严重变形。
医生抢救了两个小时,告诉母亲大女儿抢救不过来了,小的伤势非常严重,还在抢救中。
孩子爸爸被诊断为重度脑震荡,伴有间歇性失忆症。
盘龙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事故造成现场10受人,3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人正在救治中。
部门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相关责任人被警方控制。
从通报看,当地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处置,诚恳对事故伤亡人员家属表达了人文关怀。
但是这次事故就是一场横祸,好端端的人在街上遭难,让人愤慨!
从相关媒体的报道画面看,广告牌坠落点一楼是一家餐馆门前,事故现场有餐桌和餐凳,店铺内也摆满了餐桌。
坠下来的广告牌箱足有一人高,20米长,非常陈旧。广告牌箱砸下来,压住了现场人员,周边很多市民搭手,才搬开广告牌箱救出受伤人员。
据“百姓关注”报道,有涉事商铺老板称坠落的广告牌为5个店铺共同使用,广告牌是房东之前统一制作的,但是店铺经常换人,新店铺开张就把广告牌贴上去。
最近正值三伏天,天气炎热难耐,晚上人们出来散心透气、休闲放松,人们本来沉浸在快乐中,谁能想到广告牌会坠落啊!
昔日高大华美的广告牌成了害人的利器,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广告包围的世界。走在街上,设计精美华丽的广告牌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勾引我们进店观赏、消费的欲望。
实体店经营者为了追求广告效果,广告牌做得超大,使用角钢焊接成架子,钉上铁皮、面板,再覆上喷绘布,还要装上店铺名称等灯饰。
城管、市政等审批监管部门为了追求城市面表面的美观、整齐,只对广告牌进行统一规定,可能在安全上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弄出了安全隐患。
本次事故绝不是意外,追命广告牌违规超重,安全监管和维护缺位,事故就是人祸!
《昆明市户外管理条例》和《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对市内的广告设施有明确的规定。
店铺经营者设置户外广告要向城管部门、工商部门申请备案,广告设施制作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户外广告许可期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户外广告设置经营者还要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达使用年限还要及时拆除。
因户外广告倒塌、坠落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广告设置者和有关责任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有关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部门、人员玩忽失职、滥用权力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事故调查组认真客观、负责任调查,定能查明原因。
这次坠落的广告牌设置经营者要坐牢,并对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审批监管部门负责人员也要追究责任。
事故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追责再严苛,也换不回逝去的生命,更无法抹平事故给家庭带来的伤痛。
可亲可爱的孩子走了,妈妈、爸爸该怎么活?
调查组不仅要查明事故原因、追责,更要以此为契机排查全市的广告设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还要改革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制作、管理,杜绝广告牌设施再次成为群众的夺命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