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申报表的季初资产怎么填?
季度初值,1,4,7,10月份的月初数据.
季度末值,3,6,9,12月的期末数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季初资产怎么填?】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