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2573元,与上年的86062元相比,增加6511元,同比增长7.6%。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2万人 城镇累计新就业79.2万人
全省就业人员212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8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42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8万人,乡村就业人员69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0万人。在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9.9%;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1.9%;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8.2%。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2万人,城镇累计新就业79.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8.5万人。全省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扶持创业带头人1.3万人,带动就业6.7万人。组织安排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8万个。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全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35名,其中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岗位306名,占招募人员总数91.3%;选派辽西北地区服务人员82名,占招募人员总数24.5%。
全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数18.1万人,扶持发展就业帮扶载体193个,全年培训脱贫人口及脱贫家庭子女3704人次。
全省拥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166个,共为38.2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14.4万人
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1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8万人,其中,参保在职职工124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87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为1896.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1万人;执行机关事业制度参保人数为2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万人。
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8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基金支出2869.2亿元,比上年增长5.0%。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4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万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459.4万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8%。基金支出79.3亿元,比上年增长1.4%。
全省共有3540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末增加509户;参加职工人数为4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年末企业年金资产总额29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亿元。
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77.9万人
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7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万人。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9.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万人。共为40.2万人发放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加1.4万人。
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1605元,比上年增长3.0%。共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1.9亿元,比上年下降7.0%。为14.7万户参保单位拨付返还资金16.2亿元,稳定岗位341.3万个。共向2.7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820万元。
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4亿元,比上年增长5.7%。基金支出69.6亿元,比上年下降17.1%。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21.7亿元。
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1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8.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2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1.4万人,比上年减少0.7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7亿元,比上年下降1.4%。基金支出36.1亿元,比上年增长4.9%。
全省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1个
全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377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7人。全省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9个,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7家,累计招收博士后9048人,其中当年新招博士后839人。
全年共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称6.5万人,其中高级职称2.0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43.0万人。
全省共有技工院校在校学生7.5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06.1万人次,创业培训1.1万人次。各类职业培训中,培训企业职工92.2万人次,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3万人次,培训农民工24.4万人次,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8万人次。
全年共有8273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全年共有15.8万人次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全省共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8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171家。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