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3日)从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司法部聚焦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急难愁盼”难题,推出证明材料清单管理、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鼓励各地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等一批公证服务便民惠民措施。
一、精简证明材料,减轻群众办证负担。针对群众反映办理公证材料多等问题,司法部在“便民”“减证”“提效”上下功夫,全面梳理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能压缩的尽量压缩。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公证机构能够通过主动核查获取的证明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属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的材料,坚决砍掉。通过梳理共规范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33类81项,删减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比如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原来需要提供13项证明材料,现在只需要提供4项。
在提供证明材料方式上,也尽量减轻群众负担,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比如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申请人只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权利证明的影印件或者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通过规范和精简证明材料,较大程度上减轻了办证群众的证明负担。
二、推行“最多跑一次”,提升公证服务水平。针对群众办证往返次数多问题,司法部指导各地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将法律关系明确、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可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比如,北京“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由最初的52项增加到185项,宁夏“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由最初的70项增加到180项,安徽将107项公证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路径是: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对于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可以网上申请、受理、提交材料、缴费等,只在取证时跑一次公证机构;当事人在公证机构提交证明材料的,公证书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寄送,变“群众跑”为“公证员跑”“数据跑”,避免群众“走弯路、走错路、来回跑”,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公证机构需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做到“首问必尽答、服务全流程”,减少群众办理公证现场排队等候时间,防止因情况没说明清楚导致群众多跑路。在办理涉外公证中,推动建立公证与领事认证部门协同联办机制,探索开展涉外公证和领事认证“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缩短公证认证时长。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针对公证资源分配不均衡、公证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司法部持续推动优质公证资源均衡配置,扩大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至省级,方便群众、企业选择优质公证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公证”服务,大力推广全国公证处小地图程序,推进中国公证在线平台应用,不断丰富信息化运用场景,打造线上公证服务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公证服务。
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纳税状况“跨省通办”公证事项2.8万余件。遴选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加强对偏远地区、力量薄弱公证机构的对口帮扶,引导县域公证机构进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通过上门办证、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方式,实现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部署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在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12万余个,为农村群众办理各类公证46万余件。
四、健全价格机制,有效降低群众办证负担成本。针对群众办证负担问题,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划定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鼓励各地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规定办理单套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公证事项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指导各地落实价格减免政策,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推动公证服务公平共享。今年以来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公益法律服务21万余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1万余件、为服务三农办理减免收费公证1.3万余件。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