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的工业厂房、教学楼,企业兴办的酒店、疗养院,招商不满的商业综合体、烂尾楼……这些场所往往占据城市的优势地段,却因为各种原因闲置、空置,形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
日前,《沈阳市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利用既有闲置建筑空间,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体休闲、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今明两年,通过项目试点与方法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争取国家试点示范。
盘活对象聚焦十大重点领域
《征求意见稿》提出,重点聚焦可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资产,兼顾适宜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以及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等领域项目资产。
重点领域包括交通运输领域,主要包括综合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领域,主要包括燃气、供暖、供水、排水管网及相关设施,地下管廊、城市停车场、老旧小区改造形成的基础设施等;房地产领域,主要包括各类闲置工业厂房、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烂尾楼、学校非教育用途的闲置房产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服务业领域,主要包括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农产品批发市场、文体设施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等。
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盘活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将统一市场准入,保障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吸引优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按照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回收资金的管理,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若干重大工程,谋划实施一批新项目,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有效投资的撬动作用。
鼓励利用既有闲置建筑空间,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体休闲、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鼓励金融信贷资金支持盘活低效用地,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发低效用地。依法依规收回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资源并重新开发利用。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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