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投资如何理解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五条明确规定,财税【2009】59号文第一条第(四)项资产收购定义中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这里的投资资产有两种理解方法:第一种理解就是投资资产,前面不涉及定语"经营活动产生的",只要是标的公司持有的投资资产都应适用;第二种理解这里的投资资产必须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投资资产.
比如说很多制药企业都会专门设立销售子公司负责全国性的销售业务,那么此时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就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投资资产.如果这家药企将赚取的利润用于房地产投资,设立专业的房地产子公司,那么此时对房地产子公司的投资就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投资资产.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经营性投资如何理解是?】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下一篇:高新补助收入会计分录如何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