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怎么处理是?
单位用一台吉普车抵账,车辆原值18万,已提折旧108072元,抵账7万元,办理过户交易时评估金额2.5万元,并按评估金额缴纳增值税432.69.
如何做账?
其一,该车是09年一月一日以前购进的,并且没有进行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的试点,也就是说,没有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且销售额没有超过原值,则按销售额的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如下:应纳税额=70000÷(1+4%)×4%÷2=1346.15元
其二,该车是09年一月一日以后购进的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70000÷(1+17%)×17=10170.94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0;贷:固定资产 180000
借:累计折旧 108072;贷:固定资产清理 108072
借:应付账款 7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68653.8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46.1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46.15;贷:银行存款 913.46? 现金 432.69
现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还有借方余额3274.85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3274.85;贷:固定资产清理 3274.85
期末在结转至本年利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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