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开支的账务处理?
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据此机关事业单位是应当缴纳工会经费的
机关、事业单位计提工会经费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行政(事业)支出/工资支出/计提工会经费
贷:专项基金/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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